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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自110學年度起辦理願景計畫,係配合12年國教課綱著重多元及適性輔導,同時發揮國立大學帶頭翻轉經濟弱勢學生境遇之社會功能,賦予大學升學管道更多彈性,提供經濟弱勢學生多元升學管道及機會,以達到促進社會流動之目的。
       旨揭計畫115學年度共11所學校採特殊選才或申請入學方式辦理:
一、特殊選才管道(詳附件):
1、辦理學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共9校。
2、教育部業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建置「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並建置「特殊選才」招生專區,更新各校願景計畫招生資訊,供家長及考生查詢參考。(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業於114年9月30日完成;倘有疑義,可請逕洽02-2368-1913詢問)
3、又網頁公告之各招生校系、招生日期及考試項目等招生資訊,詳細內容應以各校特殊選才招生簡章內容為準;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理。


二、申請入學管道:
1、辦理學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共11校。
2、各招生校系及考試項目等招生資訊,請依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3 旨揭計畫提供經濟弱勢學生額外的升學名額及機會,招生對象及身分資格由各招生校系自行訂定,且於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進行資格審查。
4 請有意報考且符合各招生校系所定資格的考生,務必於報名前詳閱招生簡章「校系分則」內容或逕洽該校系先行確認報考資格,並於報名時擇適當身分報名。如身分資格經申請校系審查未通過(意即資格不符),將取消該名考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資格,故務請於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公告後詳閱相關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以免影響權益。


三、實驗教育之學生如對於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有疑義,招生管道部分請洽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電話:02-2368-1913)、考試部分請洽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電話:02-2366-1416),亦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電話:02-2368-1913)。
 


附件檔案
115學年度願景計劃招生資訊.pdf

轉型重點整理】

1.免學校初審:申請流程全面簡化,青年可自行提案,無需校方初審協助,減輕行政負擔。

2.青年自主尋職:青年可依興趣主動尋找見習或職場體驗機會,計畫不再協助開發職缺與媒合,更貼近真實世界的求職過程。

3.計畫期程兩年:整合青儲(職場體驗)與體驗學習(壯遊、志工、創業見習等),青年可依自身目標設計兩年歷程,自主提案執行。

4.獎助再升級:最高獎金達新臺幣28萬5千元,鼓勵青年持續行動、完成企劃。

5. 升學與兵役配套持續提供:特殊選才與兵役緩徵制度持續保留,協助青年無後顧之憂。

6.提供專屬企劃諮詢服務:若學生在撰寫企劃過程中遇到困難,計畫將提供線上諮詢與指導,協助其明確構思與完善提案。

 

【申請資訊】

申請時間|114/11/1(五)至 115/2/28(五)

對象|高中職應屆畢(肄)業生

執行期間|115/8/1至117/7/31,為期2年

 

計畫簡章與相關資訊請詳閱計畫官網: https://ycnp.y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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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2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4897號函辦理。
二、 本次提交資料範圍包括:
(一) 113學年度高一及高二學生:其113學年度「基本資料」、「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與「多元表現」。
(二) 已畢業之113學年度高三學生:其113學年度「修課紀錄」。
三、 請實驗教育辦理者最遲於114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班前完成提交,並請學生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至「全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下稱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完成確認程序。
四、 有關學生確認程序,請依以下說明辦理:
(一)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實驗教育辦理者完成提交資料,應請學生至全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核對已提交資料之正確性,並於該署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
(二) 承上,學生逾前項規定時間未確認,或未向實驗教育辦理者提出疑義者,視為已確認;請實驗教育辦理者提醒學生,應於該署公告確認截止期限前,親自詳實校核並確認,以維護自身權益。
(三) 至於已畢業之113學年度高三學生,其113學年度「修課紀錄」經提交後,考量學生已畢業,爰毋須請學生至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進行確認其高三之「修課紀錄」。
五、 詳細之系統操作說明,請至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https://exep.k12ea.gov.tw/login)參考「系統操作手冊」。如有相關疑義或需協助處理事項,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客服專線(聯絡電話:049-2910960分機3966)。
六、 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及個人實驗教育,如有與學校「訂有合作計畫」並取得學籍之學生,且有上傳學習歷程檔案之需求者,鑒於「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較符合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上傳需求,如合作學校已協助學生建置基本資料、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項目,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實驗教育辦理者,提醒合作學校協助將學生資料匯出,並提供實驗教育辦理者,由實驗教育辦理者將資料轉至「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以利實驗教育辦理者於本署規定時間內提交至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


附件檔案
1140828學生學習歷程上傳時間表.pdf

一、旨揭比賽(詳見實施計畫)報名時間:自1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14年10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本競賽區域決賽,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相關報名程序,請逕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https://gov.tw/4t7)查詢。
二、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總承辦學校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3)545-6611分機1230。


附件檔案
A09030000E_1145403235_senddoc2_Attach1.pdf
A09030000E_1145403235_senddoc2_print.pdf

一、旨揭比賽(詳見實施計畫)報名時間自1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14年10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逾期不受理。本競賽區域決賽,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相關報名程序請逕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https://gov.tw/1V8)查詢。
二、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文競賽作業小組,客服Line ID:@873tfzcf。


附件檔案
A09030000E_1145402929_senddoc2_Attach1.pdf
A09030000E_1145402929_senddoc2_Attach2.pdf
A09030000E_1145402929_senddoc2_print.pdf

(一)為利於於申請計畫書修正後複審作業,爰新增該修正對照表供參用。
(二)請初審結果為「修正後複審」案,務必檢附修正對照表於修正計畫書首頁,再上傳至本網站供委員審查。

(三)本表自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申請案(及114-1申請案)開始適用。


附件檔案
3個人實驗教育計畫書(高中)-修正對照表.docx
3團體or機構實驗教育計畫書-修正對照表.docx
5個人實驗教育計畫書(國中小)-修正對照表.docx

解釋令內容係有關非學實驗教育辦理機構,其各教育階段招收學生人數上限,請詳參附件內容。


附件檔案
A09000000E_1135506556B_senddoc4_Attach1.pdf

本計畫於113年12月31日簽陳教育處長核可後實施。


附件檔案
新竹市非學校型態機構實驗教育成效評鑑實施計畫113123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