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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19-08-29 ⚑ 請高中非學學生注意申請身份類別 《 檢閱 》
請申請普通型高中學生 若是申請高二高三階段,務必在表單中勾選是自然組還是社會組。
請申請技術型高中學生 ,請註明自己是哪一個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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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通知 | 2019-08-22 ⚑ 關於是否通過審查 《 檢閱 》
陸續接到好多家長和學校的電話詢問
經確認,當初是『計畫修正後通過』者 , 只要有上傳修正後計畫經檢視過, 即為通過
不會另行發文。
只有遲遲未上傳者, 才會被另行通知,嚴重者被取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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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19-08-21 ⚑ 高中非學的自學生(未和學校合作)學生證相關注意事項 《 檢閱 》
以下是【高中自學生(未和學校合作)之學生證】相關訊息
1. 108學年度初次申請高中非學的自學生(未和學校合作)之同學請於8/23(五)17:00前交一張一吋大頭照 。
2.舊生 高中非學的自學生(未和學校合作)之學生證需要加蓋章的,可以裝好在信封袋 寫好姓名 連絡電話交至教育處,張老師製作完成後會電話聯繫你前來取回。
感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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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通知 | 2019-08-14 ⚑ 申請表格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完成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證明 《 檢閱 》
學籍掛在新竹市政府的高三生若有需要請填好表格後用EMAIL回傳。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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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計畫 | 2019-07-22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 《 檢閱 》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保障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併稱實驗教育)學生之學習權利,完備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蒐集、處理及利用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署依教育基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織法第二條規定之職權,建置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資料庫(以下簡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向實驗教育辦理者蒐集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並得請相關機關、機構或學校提供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前項實驗教育辦理者、機關、機構或學校,依各該教育評量法規、組織法規或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其蒐集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六條或第二十條規定,釋出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供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處理及利用。
三、實驗教育辦理者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數位平臺(以下簡稱學習歷程實驗教育平臺),由本署建置,蒐集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其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明號碼、參與實驗教育方式、擔任校級、班級或社團幹部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二)修課紀錄:報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實驗教育計畫或複審通過之經營計畫所開設各科目課程之學習評量結果。
(三)課程學習成果:前款課程產出之作業、作品及其他學習成果。
(四)多元表現:自主學習、社團活動及其他表現。
前項資料及其建置之格式,由本署定之。
四、學習歷程實驗教育平臺及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蒐集之資料,以學生就學期間之資料為限;其記錄方式如下:
(一)基本資料及修課紀錄:
1、實驗教育辦理者應於本署每年規定時間內,登錄至學習歷程實驗教育平臺。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其姓名、身分證明號碼及參與實驗教育方式資料之登錄,依學生是否取得學籍,分別由學校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為之。
2、實驗教育辦理者應於本署次年規定時間內,就學習歷程實驗教育平臺之資料,經檢核無誤後,提交至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但第三年資料之提交,應於本署當年規定時間內為之。
(二)課程學習成果:
1、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依本要點規定上傳至學習歷程實驗教育平臺者,應於本署每年規定時間內辦理,並應經實驗教育辦理者認證。
2、實驗教育辦理者應於本署次年規定時間內,就學習歷程實驗教育平臺之資料,經學生勾選至多六件後,提交至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但第三年資料之提交,應於本署當年規定時間內為之。
(三)多元表現:
1、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依本要點規定上傳至學習歷程實驗教育平臺者,應於本署每年規定時間內辦理。
2、實驗教育辦理者應於本署次年規定時間內,就學習歷程實驗教育平臺之資料,經學生勾選至多十件後,提交至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但第三年資料之提交,應於本署當年規定時間內為之。
五、實驗教育辦理者應指定單位或人員負責本要點所定相關工作,並得依本要點訂定補充規定。
六、學生申請就讀大專校院時,經學生本人同意及勾選後,本署得將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相關資料釋出至其申請之校、院、系、科、組或學位學程,作為招生選才之參據。
七、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保有學生個人之所有資料,應自該學生完成高級中等教育五年後,予以封存;封存後,學生得向本署申請刪除上開資料。
八、各該主管機關對於實驗教育辦理者有關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之建置作業,得視其辦理情形,就相關人員予以獎懲;如有可歸責於學校相關人員之情事,致資料登載不實,影響學生權益或大學招生制度之公正性及公平性者,應負相關行政或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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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19-07-05 ⚑ 轉知「108年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實施計畫」 《 檢閱 》
一.本案活動參賽資格如下:
1.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包含參與本市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取得學籍及未取得學籍之學生),每隊至多得有1名曾在國內、外全英語教學學校接受小學(含)以上教育之我國籍學生,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
(1)外國來華留學學生(以外籍生身分就讀本國學校者)。
(2)入圍「106、107年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決賽前3名隊伍之參賽者。
2.請遴選推薦優秀學生4人組隊報名參加,並以學校為報名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3.本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以下簡稱未取得學籍自學生),請由4人組隊,並推派代表1人,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不得以個人名義參賽。
4.參賽學生資格,由各校(隊)自行審查及證明,並於本活動報名表上出具切結。如發現有資格不實者,取消該隊伍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
二.108年度團體表演比賽主題為:新世代願景,新南向同行(New Southbound Policy-A New Vision for the New Generation);活動辦理期程如下:
1.北區初賽:108年11月16日至17日(星期六、日),假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學舉行。
2.決賽:108年12月14日(星期六),地點將公告至「外交小尖兵官方網站」(www.youthtaiwan.net/teendiplomatic)。
三.旨揭活動自108年9月1日起開始收件,至108年9月30日截止,須同時完成網路及通訊報名;完成報名期限為通訊報名截止日(含當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報名資訊,請詳見「外交小尖兵官方網站」(www.youthtaiwan.net/teendiplomatic)。
四.檢附「108年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實施計畫」1份,請詳閱活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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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通知 | 2019-07-05 ⚑ 108學年度高中實驗計畫申請案初審結果通知 《 檢閱 》
敬請各位申請人留意申請Mail的通知
本府已將申請案初審結果聯結傳送至信箱中
可點選聯結後 參考初審建議 修正原計畫
若初審結果為~修正後通過~
請將修正後計畫完成上傳(108/7/12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