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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民國參加2026年第37屆國際生物奧林匹亞競賽』初賽競賽將於114年11月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舉行,敬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中學生(含國中生),以及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學生,報名參加。









    說明:  









    一、 初賽考試:114年11月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二、 地點:全國十大考區,詳如報名簡章及報名流程說明 (請參考該網站最新消息:https://tpmso.org/ibo/)。









    三、 報名時間:即日起114年9月22日(星期一)止。









    四、 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學生,應經由各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









    五、 聯絡人:生物奧林匹亞助理,聯絡電話:07-5253621。








  •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2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4897號函辦理。









    二、 本次提交資料範圍包括:









    (一) 113學年度高一及高二學生:其113學年度「基本資料」、「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與「多元表現」。









    (二) 已畢業之113學年度高三學生:其113學年度「修課紀錄」。









    三、 請實驗教育辦理者最遲於114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班前完成提交,並請學生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至「全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下稱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完成確認程序。









    四、 有關學生確認程序,請依以下說明辦理:









    (一)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實驗教育辦理者完成提交資料,應請學生至全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核對已提交資料之正確性,並於該署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









    (二) 承上,學生逾前項規定時間未確認,或未向實驗教育辦理者提出疑義者,視為已確認;請實驗教育辦理者提醒學生,應於該署公告確認截止期限前,親自詳實校核並確認,以維護自身權益。









    (三) 至於已畢業之113學年度高三學生,其113學年度「修課紀錄」經提交後,考量學生已畢業,爰毋須請學生至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進行確認其高三之「修課紀錄」。









    五、 詳細之系統操作說明,請至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https://exep.k12ea.gov.tw/login)參考「系統操作手冊」。如有相關疑義或需協助處理事項,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客服專線(聯絡電話:049-2910960分機3966)。









    六、 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及個人實驗教育,如有與學校「訂有合作計畫」並取得學籍之學生,且有上傳學習歷程檔案之需求者,鑒於「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較符合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上傳需求,如合作學校已協助學生建置基本資料、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項目,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實驗教育辦理者,提醒合作學校協助將學生資料匯出,並提供實驗教育辦理者,由實驗教育辦理者將資料轉至「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以利實驗教育辦理者於本署規定時間內提交至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

  • 一、旨揭比賽(詳見實施計畫)報名時間:自1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14年10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本競賽區域決賽,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相關報名程序,請逕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https://gov.tw/4t7)查詢。

    二、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總承辦學校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3)545-6611分機1230。


  • 一、旨揭比賽(詳見實施計畫)報名時間自1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14年10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逾期不受理。本競賽區域決賽,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相關報名程序請逕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https://gov.tw/1V8)查詢。

    二、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文競賽作業小組,客服Line ID:@873tfzcf。


  • 一、依實施計畫第4點報名資格第2款規定,培訓學員應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以下簡稱CEFR)B1之英文檢定證明。考量本培訓為第1年辦理,部分學生於本計畫發布後始參與英語檢定,無法於報名截止前取得英語檢定證明,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與本計畫,同意報名時尚未取得英文檢定成績者,得檢附英文檢定報考證明先行報名。

    二、採前開資料報名者,仍應於114年6月20日前補交符合CEFRB1之英文檢定成績證明(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各區承辦學校),屆期未補交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倘該生已錄取,由備取學員依序遞補。



    三、本計畫原訂收件截止日期為114年4月15日,考量學生報考及備齊報名資料所需時間,爰延長報名截止日期至114年4月29日(星期二),錄取名單順延至114年5月23日公告。



    四、檢附原公函及實施計畫如附件。


  • (一)為利於於申請計畫書修正後複審作業,爰新增該修正對照表供參用。

    (二)請初審結果為「修正後複審」案,務必檢附修正對照表於修正計畫書首頁,再上傳至本網站供委員審查。



    (三)本表自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申請案(及114-1申請案)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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